20世纪30年代,国民党当局一方面对中央苏区组织疯狂的军事进攻,持续发动几次大的“围剿”;另一方面派遣特务千方百计混入苏区和革命队伍,从事各种破坏活动。面对这种内外夹攻的严酷斗争环境,在接连组织反“围剿”军事行动的同时,中央苏区还积极探索组织赤色戒严,保卫苏维埃政权,也取得不少成果。
红军是高度重视宣传发动工作的,在戒严工作中也是如此。1931年11月以后,苏区先后颁布了《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十二号命令———关于战争紧急动员》《苏区少先队湘赣省队部为修理与添置武器加紧赤色戒严给各级队部的一封指示信》《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命令第三十七号——为严禁出境行人事》和《苏区戒严条例草案》等,这些文件详尽地阐述了戒严的目的、任务和方法等,广泛发动苏区内广大群众,使苏区全体军民认识到组织戒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而全力重视和支持这一工作。
为加强对戒严工作的组织领导,还在市区乡各级苏维埃政权之下均成立了赤色戒严委员会,“其任务为加紧赤色戒严与肃反斗争,如指导并巡查放哨、眺高、查路条、盘问可疑居民与来人、领导群众注意剥削分子的行动,追究反动派造谣,并帮助政治保卫局与裁判部实行镇压反革命活动等”。
戒严工作实施后,各级苏维埃政府在要求戒严的区域内普遍设立了岗棚,分派岗哨,最远间隔5公里必设一个岗棚,由少先队、童子团、赤卫军日夜轮流防守。这些岗棚的主要任务是检查来往行人和客商的行李与通行证,检查一切可疑的信电及居民,禁止一切地主富农的集会活动,检查一切来往新闻纸邮电印刷品,搜查旅馆客店,搜索反革命所藏匿的武器弹药,严防苏区边境敌人偷拍照片、窥探苏区地形活动等。通过这些工作,在苏区后方织就了一张群策群防的天罗地网。
作为戒严的配合工作,苏区还专门加强了枪支和军装管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下令:“除正式武装部队——红军独立师团,游击队警卫部队赤少队以外,私人不得携带和隐藏枪支。”凡县一级以上之各机关和国家保卫局特派员,因工作需要需携带枪支者,须由该机关负责人签名,并向同级国家保卫局登记领取枪证;边区之区乡两级工作人员如因环境及工作需要携带枪支者由直接隶属的县机关证明登记,领取证明后方可携带枪支。
对于一段时间里“红军制服遗散于群众中者甚多”的问题,规定除武装部队在职官兵、政府在职工作人员、退伍回家的红军残废战士可穿红军制服外,其他如赤少队群众团体及私人,均不得穿红军制服。当红军官兵和政府工作人员退职时须将军装缴还。
通过一系列戒严动作,确实为苏区筑起了一道道安全防线,对于防范外敌侦探、维护苏区安宁和稳定起到了巨大作用,更消除了前方作战部队的后顾之忧,保障英勇的红军取得一次次作战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