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韬:民主政治建设的时代印记
编辑:张斌 来源:湖南日报 时间:2018-07-12 09:25:40 浏览:

1979年12月23日,湖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代表们投票选举。 田应坤 摄

1979年12月28日,湖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陈金华 摄

1979年12月23日,湖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田应坤 摄

1979年12月,随着湖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胜利召开,省人民代表大会告别了没有常设机构的历史,由此开启了我省人大建设的崭新篇章,成为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的里程碑。

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前进,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发展。今天,当一幅用民主与法治勾勒的治理图景,越来越清晰地呈现眼前,引领三湘人民阔步迈向富饶美丽幸福彼岸之时,我们更能深切感受到当年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探索和实践,所焕发出的勃勃生机。

1 我省人大史上第一个常务委员会全票通过产生,掀开民主法制建设新篇章

今年5月下旬,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长沙召开。庄严国徽下,常委会组成人员经过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等2件地方性法规、2项决议和有关人事任免案。

这是省人大设立常设机构以来,省人大常委会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力,切实履职行权的又一生动写照。

只有经历过风雨,才能感受到阳光的灿烂!

1979年之前,除全国人大设有常委会外,各级地方人大均没有常设机构。湖南同样如此,只有省人民委员会,既行使省人民政府的职能,又承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工作。

“地方人大没有专门常设机构的弊端明显: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全靠一年一次的人代会,闭会期间则无法开展工作。而且,地方政权机关这种‘议行合一’‘自己任命自己,自己监督自己’的体制,使国家权力机关难以对行政机关实施有效监督。”现年85岁、曾担任过两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的粟海亮老人说。

而到了1968年,省人民委员会更是由省革命委员会取代,地方人大工作完全停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和正常的民主生活遭到严重破坏。

善于总结历史经验,善于依靠自身力量纠正自己的错误。这,正是我们党的伟大之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这一重大历史任务,作出了在地方人大设立常务委员会的重大决策。

在很多人的心目中,1979年的冬天,并不冷。那是春天的前奏。

这一年的12月22日至28日,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来自全省各条战线的1100多名省人大代表豪情满怀,汇集长沙。时任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委副主任的粟海亮就是其中一员。

虽已过去39年,但粟海亮对大会盛况仍记忆犹新:“当时大会的一项重要议程,就是决定取消省革命委员会,恢复省人民政府,设立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会上,代表们对设立省人大常委会的决策衷心拥护,认为“这是众望所归,人大代表终于有了‘娘家’”。而在酝酿常委会组成人员名单时,代表们最关注的是人员组成是否涵盖各个界别、各条战线。

“大家拿到候选人名单后,就认真了解他们的基本概况。当看到名单里有中共党员,有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有教育、科技、文化等各条战线的先进代表,大家觉得很满意,认为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粟海亮说。

经过认真酝酿和审议,在12月28日举行的大会全体会议上,代表们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全票通过产生了省人大史上第一个常务委员会。65名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包括1名主任、13名副主任和51名委员。粟海亮名列其中。

他记得,当选举结果一宣布,会场立即响起了热烈的掌声,经久不息,许多代表还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以此为开篇,全省市、县两级人大在此后1年时间里也普遍设立了常委会,全省人大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这标志着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开始了一个新时代,也是地方政权建设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在本次大会上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齐寿良,30年后在自己的回忆文章中如此评价。

2 “摸着石头过河”,书写地方人大工作的“湖南样板”

“岁月静好的背后,只不过有人替你负重前行”。今天,当我们沐浴在民主法治的阳光下时,我们忘不了开创者的艰辛和努力。

上世纪80年代,地方人大常委会建设属于开创时期,没有现成的工作经验可以借鉴。在“白手起家”的情况下,省人大常委会在民主政治建设之路上探索前进,“摸着石头过河”,书写了一系列地方人大工作的“湖南样板”。

人大代表作用发挥与否,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权力是否得到保障。起初,常委会和人大代表联系较少,一般是每年组织代表开个会,代表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

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1983年,常委会作出开创性的决定:在各地设立人大工作联络处,负责联络当地代表,组织开展视察等活动。这一举措开创了全国先例。

“代表联络处设立之后,经常组织代表到各地开展视察调研,了解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人民群众的呼声,及时反映和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粟海亮回忆说,“有一年我们到通道侗族自治县调研教育发展情况,发现当地有所学校的教师宿舍因没有资金修建,仍很破旧。我们回来后就向有关部门反映,资金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

沅江市新湾镇,一个位于洞庭湖赤山岛上的小镇,却在我国人大发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1986年9月9日,作为我省人大基层组织建设试点,新湾镇诞生了我国第一个常设性质的乡镇人大主席团及其常务主席。

乡镇人大工作是地方各级人大工作的基础。但在乡镇人大主席团成立以前,由于没有常设的人大机构,人大代表根本无法履行职责,有的地方甚至每年一次的乡镇人代会都无法保证。“开会一声喊,中午吃餐饭;书记作报告,乡长讲生产;民主是形式,半天把会散”,成为当时乡镇人大工作的真实写照。

乡镇人大“虚化”的问题引起了省人大常委会的重视。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在乡镇一级人大设立常设的主席团及其常务主席的设想,得到了“可以试试看”的答复。省人大常委会随即向省委提交了健全基层政权的方案,得到同意后,基础较好的新湾镇被定为试点。

经过半个多月的筹备,新湾镇人大主席团及其常务主席在镇人代会上顺利产生。由于有了常设机构和专职领导,镇人大工作立马有了巨大起色。短短3个月时间,镇人大主席团便通过督办建议、专题视察等形式,督促政府解决了水塘修整、电排建设等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等问题。

“新湾模式”很快在全省和全国推开。当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地方组织法时,基本吸纳了我省关于乡镇人大改革试验的方案。

组织开展我省首次县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在全国率先作出了关于开展执法检查的决定,出版全国第一本地方人大工作研究专著……正是一代又一代人的不懈探索,固本强基,使我省人大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蹄疾步稳,踏石有痕。

3 切实履职行权,人大工作在深化改革中创新发展

时光荏苒,伴随改革开放的春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给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人大常委会牢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继续深化改革,使我省地方立法、监督、联系代表和群众等各项工作风生水起,有力支持和保证了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代表,我呼吁的问题能得到解决,让我为民履职的热情更加高涨。”省人大代表、湘乡市梅桥镇富民村村主任肖明强欣慰地说。

2017年,他在省人代会上提出了关于制定出台支持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将其作为重点处理建议加强督办。结合建议,我省将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建立了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并出台了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

省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建议督办工作机制,采取组织省人大代表对省直部门“办理大户”开展满意度测评、对重点处理建议由“件”改“类”等一系列新举措,使一件件承载社情民意的建议,成功转化为一件件看得见成果的实事好事,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今年3月,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这部法规既强化了对学生的保护,也明确了破坏教育教学秩序行为的法律责任,为教师、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有效规范了我省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中的突出问题。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制定这部法规,正是我们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生动实践。”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刚说,目前,我省已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新格局,为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改革开放40年间,我省地方人大常委会也走过了39年光辉历程。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我省民主政治建设必将谱写更加亮丽的篇章。

链接

省人大常委会发展大事记

1979年,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选举产生万达为主任的省五届人大常委会。

1980年,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在全省普遍开展县级直接选举工作的决定。

1983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各地区设立人大工作联络处。

1986年,省人大常委会指导沅江市新湾镇设立全国首个乡镇人大主席团及其常务主席。

1988年,省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开展执法检查的决定。自此,省人大常委会正式开始一年一度的执法检查工作。

2013年,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在全国首开先河。

2017年,省人大代表重点处理建议实行由“件”改“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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